[1]刘显鹏 蔡晨.刑事和解制度在未成年人案件处理中的应用[J].长江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,2019,(03):120-124.
 [J].SAMSON,2019,(03):120-124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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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和解制度在未成年人案件处理中的应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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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长江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[ISSN:1006-6977/CN:61-1281/TN]

卷:
期数:
2019年03期
页码:
120-124
栏目:
其它
出版日期:
2019-05-25

文章信息/Info

文章编号:
1673-1395(2019)03-0120-05
作者:
刘显鹏 蔡晨
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,湖北武汉430074
关键词:
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和解恢复性司法轻微刑事案件
分类号:
D925
文献标志码:
A
摘要:
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和解现行规范存在适用主体缺位、适用范围狭窄、适用程序模糊之不足。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,应将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区别对待,在规则制定层面,修改现行刑事诉讼法的具体适用标准;在制度设计层面,完善未成年人刑事和解制度的相关配套措施;在实践层面,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,规范未成年人刑事和解的具体适用程序。

参考文献/References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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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/Memo

备注/Memo:
收稿日期:2019 01 10
基金项目: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一般项目“法治政府中的侦查评估指标体系研究”(15BFX036)
第一作者简介:刘显鹏(1980-),男,湖北襄阳人,副教授,博士,主要从事诉讼法、证据法研究。
更新日期/Last Update: 2019-06-25